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於5月29日早上舉行之"行政會新聞發佈會"中宣佈,政府將撤回《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並將收集民意和再提出諮詢文本。崔世安亦承諾日後若從有關制度收取到款項,會撥捐慈善用途。
行政會認同上述法案是特區政治體制制度化建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環節,同時充分關注到社會對法案存有重大分歧,亦注意到法案仍有值得完善的地方。爲了更充分地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有更充裕的時間對法案進行研究和分析,以尋求最大的社會共識,經聽取行政會的意見後,行政長官決定特區政府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10條第1款撤回法案。